《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志书的体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区域性,严格以行政区划为限,突出地方特点——内容;
2、历史与现实兼顾,以现实为主——内容;
3、横排竖写,横竖结合,以横为主——结构;
4、新志书包括记、志、传、图、表、录六种体裁——体裁;
5、记实性、以记实叙事为己任,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文体。
因而,可以说,体裁、结构、文体是志书体例的三大要素。只有掌握了这三大要素,才能编写出合乎志体的村志来。
地方志应当做到: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传承网里不必印刷)。
记述,应体现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
4、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的;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记述事物、事件和人物,寓观点于记述之中。述体中的必要议论要适度,不空泛。
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概述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等。
记 大事记选录大事得当,重要事项不漏,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
志 门类设置合理。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
传 立传人物为在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者,以及本籍人物在外地有重大影响者。
人物直书姓名,不冠褒贬词语,不在姓名后加身份词;必须说明身份的,首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以职务(职称)。
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
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略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不面面俱到。人物表要素不缺。
图、照 图、照注重典型性、资料性,从不同角度反映变化的情况。卷首插图包括本行政区域位置图、地形图、行政区划图、交通图等。
照片无广告色彩。除人物传、人物简介外,无个人标准像。
图的制作规范,要素齐全,包括必要的图题、图例和注记。
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等。
表 设计合理,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
表格包括表序、表题、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表题的时间、范围、主体内容和表格性质等要素齐全。全书表格样式、编号统一。文中图统一编号。
录 附录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资料具有重要存史价值。
索引 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目符合主题原意,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篇目 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科学分类与现实社会分工(现行管理体制)、全志整体性与分志相对独立性的关系处理妥当。
布局 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当。
标题 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内容 根据各地实际分类,记述内容大致涵盖以下方面:
(一)建置、自然环境、资源、人口等;
(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邮电信息、公用事业等;
(三)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经济管理等;
(四)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
(五)人民生活、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民族、宗教、风俗、方言等; (六)人物。
(七) 其它
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反映事物基本特征,记述有深度。
越境不书 区域界限明确。以本行政区域为记述范围,越境不书。交代背景,反映与本行政区域外的横向对比、联系等,不视为越境而书。
时限 时间界限明确,不随意突破志书的上限和下限,严格控制上溯或下延。
志书中同一名称、事实、数据、时间、术语的表述,前后一致。
内容记述不机械重复。交叉记述的事物,从不同的角度记述,或此详彼略,或用互见法。
多说并存
资料经过鉴别、考证、核实,时间、地点、人物(单位)、事实、数据等准确。有歧义但不可或缺的资料,多说并存。
资料全面、系统。
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资料齐全。
反映事物发生、发展过程的资料连贯、系统。
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备。
资料具有代表性、权威性。注重使用原始资料。
体裁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第三人称 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
措辞 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 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不用模糊、空泛词句。 时间、空间概念表述准确具体,指代明确。无知识性和常识性错误。不乱改科学定律、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名家名言的提法和内涵等。
名称 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等专有名称使用全称。使用简称的,在适当地方括注于全称之后。简称概念准确规范,不产生歧义。
不同时期的国家、团体、机构、职务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今地名使用各级政府审定的标准地名。 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括注志书下限时名称。 涉及其他行政区域地名的,其行政隶属关系明确。
跨区域的山脉、河流、湖泊、水库、公路、铁路、航线、文物、名胜古迹、重大事件等,其名称和数据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数据 统计数据的使用,符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数据的定义、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等清楚、准确,不错用、滥用。 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
注释 注释符合学术规范,便于查找原文。注释形式全书统一。 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