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泾村地处莘塔西北,河浜荡漾环绕全村,气候湿润,雨量充沛,适宜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新中国成立前,由于长期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农田水利修修补补,生产工具落后,自然灾害频繁,生产力受到严重阻碍。劳动人民尽管辛勤劳作、生活依然贫困。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运动改变生产关系,无田少地的贫雇农分到土地,政府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组织起来的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1959年,龙泾大队水稻总产量822.4吨,平均亩产275.7公斤;三麦总产量45.3吨,平均亩产75公斤;油菜籽总产量18.9吨,平均亩产29公斤,社员分配9.6万元,人均收入78.3元。1962年,火箭大队水稻总产量413.9吨,平均亩产279.3公斤;三麦总产量43.7吨,平均亩产85.7公斤;油菜籽总产量5.5吨,平均亩产14公斤。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进一步理顺生产关系,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种田,引进优良品种,提高劳动生产力。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1984年,龙泾村2887亩水稻,平均亩产535公斤;1027亩三麦,平均亩产374.4公斤;762亩油菜,平均亩产121公斤。吴湾村1606亩水稻,平均亩产512公斤;906亩三麦,平均亩产204公斤;476亩油菜,平均亩产127.7公斤。2002年,龙泾村1026亩水稻,总产744吨,平均亩产725.1公斤,油菜籽总产95吨。农村经济总收入1646万元,农民人均年收入5028元。吴湾村498亩水稻,总产332吨,平均亩产666.6公斤。油菜籽总产43吨,农村经济总收入403万元,农民人均年收入4433元。(据吴江统计年鉴资料)


2003年,龙泾、吴湾合并成立龙泾村。全村1391亩水稻,总产697吨,平均亩产501公斤,油菜籽总产60吨,农村经济总收入2829万元,农民人均年收入6473元。2014年,全村粮田面积967.5亩,全年粮食总产量958吨,其中水稻平均亩产675公斤,三麦平均亩产350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850万元,农民年人均收入18500元。


第一节 生产关系变革

一、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土地作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出租。广大的贫雇农处于少地无地的境况,只能向地主、富农租地或以出卖劳动力(做长工)为生。1951年土地改革时,龙泾乡辖18个自然村、1395户、5447人。根据土地改革时统计资料显示,龙泾乡没收外埠地主土地5823.6亩,没收本乡地主土地449亩,征收富农土地199.5亩。居住在龙泾乡地主人均占有耕地7.6亩,贫雇农人均占有耕地仅0.5亩左右。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11月,龙泾乡实行土地改革。首先发动群众,在贫苦农民中培养积极分子,乡、村两级成立农会、妇联、青年团、民兵等群众组织。接着依法逮捕、审理一批横行乡里恶霸地主、土豪劣绅、不法分子,为农村土地改革开辟道路、扫清障碍。再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采取先自报,再经农民协会小组、村农民协会、乡农民协会三级审议,逐户划定阶级成分。凡是评为地主、富农,需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审定。龙泾乡在土改中评出地主11户、公地3户、工商业资本家4户、富农20户、中农380户、贫农725户、雇农243户、小土地出租者2户、半地主式富农7户。然后清査四大财产(土地、房屋、农具、家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多余的财产,并无偿分给贫苦农民。龙泾乡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6472.1亩,房屋34间,农具103件,耕牛5头,家具30件,粮食8650斤。并将没收征收的土地和财产分给贫雇农,其中土地6418.1亩(本乡留用土地54亩),耕牛5头,农具98件,房屋16间,家具26件,粮食4750斤。

土改运动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分得土地和房屋后,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由吴江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土地证存根后来移交给吴江县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二、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农民虽然分到土地。但在生产过程中又出现新情况:农户间劳动力强弱、生产资料存在差异,有的农户有田而无力耕种,出现把土地转租、转让,乃至出卖土地的现象。为巩固土改成果、维护社会稳定,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引导和鼓励农民按自愿原则,农户间组成伴工组,以工换工,每季农活结朿后进行结算。随后,大部分伴工组转为互助组,起到互助互利的作用。但互助组是农户间自发成立的生产组织,组织松散,农户进出自由,有的互助组春季组织秋季散,而且缺乏大型农具,组织规模小,抗自然灾害能力弱。1953年下半年,遵循中共中央关于“积极引导、稳步推进”的方针,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评股入社,耕牛和大型农具折价入社,劳动评工记分,收益按土地和劳动所得工分计酬,一年分配两次。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社长、会计和社务委员,成员均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1954年9月,龙泾乡联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到1955年底,龙泾乡有22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初级社被认为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组织,只有将农民私有的土地收为集体所有,变合作经济为集体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运动再掀高潮。是年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合并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一般规模较大,农户在200~400户之间,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下设生产队,作为经济核算单位,组织领导生产。土地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取消“土地分红”,耕畜和大型农具折价归社,实行分红还本。劳动评工记分,收益分配按劳取酬。基本上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农业集体化。1957年12月,龙泾乡辖56个自然村、4200多户。有髙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4个。


1958年7月,吴江行政区域调整,撤销龙泾乡并入莘塔乡,龙泾乡农村属莘塔乡辖。


三、农业生产大队和村经济合作社


1958年9月,莘塔人民公社成立,南庄、陈家浜、沈家浜、大港上、女字、角字、徐鸭湾、龙泾、石佛浜9个自然村组成龙泾大队,大队驻地龙泾村,1959年4月,南庄、陈家浜、沈家浜、大港上、女字、角字、徐鸭湾7个自然村从龙泾大队划出。至此,龙泾大队有17个生产小队,水稻田2983亩,户数408户、人口1558人。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及委员3~5名。


人民公社成立后,原高级社土地、农具和生产资料、生产的农副产品一律归公社所有,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社员的生产、生活实行军事化和食堂制。1960年,龙泾大队有食堂11只、炊事员16人、食堂蔬菜地54亩,全大队有404户1226人在集体食堂就餐。原卫星大队的吴家埭、任家湾2个自然村有食堂5只、炊事员5人,食堂蔬菜地32.4亩,有231户679人在集体食堂就餐。


1961年2月,吴家埭、任家湾从卫星大队划出,成立火箭大队。全大队有11个生产小队,水稻面积1482亩,户数234户,人口693人,大队驻地吴家埭村。


1961年上半年,对生产劳动,粮食分配和经济核算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纠正。是年6月取消“供给制”,解散公共食堂,口粮分到户。1962年,中央对人民公社核算单位作出明确规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确立以生产小队为核算单位,以生产小队为单位组织生产劳动。生产小队设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


1981年11月,火箭大队更名为吴湾大队。1983年7月,恢复乡管村体制,撤销农业生产大队建制,设立行政村。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是村级经济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村农业、工业、多种经营等经济工作。2001年10月,在镇、村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村经济合作社组织。11月底,村经济合作社撤销,其原承担的职责均移交村民委员会。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下发后,龙泾大队、火箭大队先后推行联产到组责任制试点。1981年8月,莘塔公社在学联大队召开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后,龙泾、火箭两大队从原来大组或小组联产改为联产到劳责任制。1983年1月,全面推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模式。具体做法是:凡是农村户口按人分口粮田0.5~0.6亩,剩余耕田根据各生产队劳动力数量平均分配到户,收益实行大包干,按规定完成上缴部分外,其余归承包农户所有。据1990年统计,龙泾村承包给农户的土地2224.8亩,其中口粮田877.4亩;责任田1402.6亩。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种田讲究成本核算、用工实效和农活质量,收益增加,粮食产量提高。1986年,龙泾村水稻总产量1324.3吨,平均亩产527公斤,比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前的1982年亩产提高30公斤。1986年,吴湾村水稻总产量714.8吨,平均亩产485公斤,比1980年亩产提高93.7公斤。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一号文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辟新的致富途径,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允许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为多渠道发展农村经济广开门路。一批有经济头脑,有一技之长的各种各类人才开辟新的致富门路。出现各种养殖专业户、种植专业户、运输专业户等。1986年1月,龙泾村有运输专业户3户、砖坯专业户4户。吴湾村有养兔专业户1户、运输专业户1户。


199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998年,龙泾村、吴湾村开展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和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作。龙泾村涉及17个村民小组,1615人。505户领到承包经营权证书505份,承包土地经营面积1768亩。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505份,流出农户457户、流出面积1090.66亩,流入农户48户,流入面积1090.66亩。吴湾村涉及11个村民小组,856人。317户领到承包经营权证书317份,承包土地经营面积1044亩。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317份,流出农户299户、流出面积372亩;流入农户18户、流入面积372亩。


第二节 农业管理

一、生产管理


互助组成立前后,农户自行安排所种农作物和面积。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成立后由乡政府安排任务下达给各合作社,按计划种植,且实行生产检査、汇报、交流。公社化后,公社根据县下达的农业生产计划,将一年作物品种、种植面积、产量指标及茬口安排等计划分配到大队,大队再落实到生产队执行。


1964年起,大队根据公社布置,制订大队、生产队“一年早知道”,即每年的9月份把各生产队下一年的作物布局、产量指标、生产措施和收益分配订出实施方案,纳入国家计划。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后,农户按照上级计划,安排农副业生产。1986年,种植政策适当放宽,在确保粮食耕种面积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其他作物种植面积。1998年,在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农户承包的土地实行30年不变的确权发证工作,对土地实行流转,农户流转的土地,由村统一对外发包。


二、劳动管理


互助组时,农户间以工换工,少出工的农户向多出工农户补偿工钱,定期结算。初级社、高级社时,主要实行“农活劳动定额标准”的记工方法,包工到组或定额到人,根据农活的数量和强度评定工分,劳动工分参加年终分配。


1958年人民公社初期,劳动组合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统一调配劳动力,搞大兵团作战,刮“共产风”,社员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1962年,龙泾大队、火箭大队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恢复劳动定额记工。1968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行大寨式评工记分,取消劳动定额制度,强调“突出政治,自报公议”的评分制度,出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造成“出工不出力,干活大轰隆”的现象。1971年以后,逐步恢复劳动定额制度。1980年开始试行农副业生产专项承包制。1983年起,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工分制,划分口粮田、责任田,农户自行安排生产,秋后完成上缴部分(统购任务、税金、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剩余部分自行安排。


三、财务管理


1955年上半年,龙泾乡农村普遍由互助组合并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龙泾乡22个初级社内都有兼职会计,建立工分、钱、物账册。社内一般性开支由社领导审批,购买大型农机具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管理方法实行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在购物的发票上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名验收制度。高级社时期,龙泾乡14个高级社内均设主办会计1名,助理会计若干名。设立的账册有财务收支账,实物投资账,粮食分配账和工分账等。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社员监督,财务制度比较健全。


1962年,根据“三级管理、队为基础”原则,财务制度比较健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预支、借支、超支相当普遍,当时社员收入又低,社员分配透支款逐年上升。1976年后,情况逐年好转,龙泾、火箭2大队定期召集生产小队会计进行财务会审,生产小队定期进行民主理财,上墻公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983年,恢复行政村建制后,行政村设会计1名,联队会计若干名。村会计主要做好村、组财务收支核算和村级预决算,对村办企业会计和联队会计进行业务辅导,联队会计主要做好与农户粮油定购任务和各项往来,收缴农户欠款等工作。


1998年下半年,村开展“四民主、一公开”,公开的内容有村级收支预决算、农户收缴经济明细,村级各项开支等。并设立公布栏统一公布。2001年9月起,村级财务由镇代管的办法。


四、收益分配


初级社之前,农作物自种自收,粮油自理。初级社实行“土劳比例分配制”,以土地入股为特点,与劳动天数相结合,按比例分配。1956年,联盟联一高级社(龙泾、石佛浜、任家湾)人均年收入48元,1957年人均年收入57元。


人民公社初期,吃饭不要钱,年终不搞分配。1960年,龙泾大队人均年收入78.5元。1962年,恢复“多劳多得、按劳记酬”的原则,按劳动工分记酬。年终,生产队会计要做好经济分配方案,粮油分配方案,经大队、公社审批后,召开社员大会公布分配方案。1965年,龙泾大队社员分配16万元,人均年收入116元,平均口粮稻谷286公斤,口油1.5公斤。1966年,火箭大队社员分配10.1万元,人均年收入126.3元,平均口粮稻谷293公斤,口油1.2公斤。1983年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人有口粮田,口粮自理。对承包的责任田,除按规定上缴费用外,收入归承包者所有。


第三节 粮油作物

一、耕作制度


因气候、土壤、水利条件和耕作习惯,龙泾村、吴湾村历来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为主,秋熟以水稻为主,夏熟以小麦、油菜为主,并利用田边地头等种植花草、蚕豆、蔬菜、瓜果。新中国成立前,水稻一年一熟,产量低。


1956年,试种双季稻,1962年,龙泾大队种植双季稻212亩。火箭大队种植双季稻198.7亩。1977~1978年,龙泾大队2693亩耕地100%种植双季稻;1977年,火箭大队1482亩耕100%种植双季稻。双季稻种植面积的增加,使水稻粮食亩产和总产量明显增加。但土地得不到休养生息,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畜肥和水土保持差,增产不能增收。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家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耕作制度趋向合理,双季稻种植面积逐年减少,恢复扩大单季稻种植面积。1988年,龙泾、吴湾2个行政村已不再种植双季稻。


90年代以后,逐年扩种经济作物,并开挖鱼池、虾池。1992年,龙泾村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02亩,鱼池、虾池面积640亩,粮田面积为2018亩。吴湾村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74亩,鱼池、虾池面积311亩,粮田面积为1326亩。


2015年,龙泾村鱼池、虾池面积为1700亩,良田面积为1023亩。


二、面积产量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兴修水利,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引进优良品种,普及推广科学知识,抓好农作物的防病治虫,稻麦、油菜籽的产量稳步提高。

(其他两份统计表略)


三、作物品种


(一)水稻


龙泾村、吴湾村水稻种植以粳稻为主。50年代初一般种植早籼稻,品种以洋籼、杜籼为主。50年代末种植的晩粳品种有“老来青”“青壳种”“飞来凤”等。


1956年推广种植双季稻,以有芒早沙粳为主,后季稻品种以晩粳为主。60年代初,双季早稻种植“练塘早”“矮脚南特”“矮南早1号”等品种。后季稻品种以“农垦58”(世界种)为主。1965年,全面推广种植矮秆抗倒伏又高产的“农垦58”,是年,龙泾大队水稻平均亩产389公斤,比1963年平均亩产增加73公斤。火箭大队水稻平均亩产419公斤,比1963年平均亩产增加69公斤。60年代末,由于种性退化,植株变形,产量下降而淘汰。70年代初,推广种植“桂花黄”“沪选19”“嘉农33”等品种。1978年,推广种植杂交水稻,品种有“南优1号”“南优2号”、1981年,种植“加湖4号”“早单八”“农虎6号”等品种。1985年从浙江嘉兴引进“秀水04”,成为单季稻、后季稻主要品种。


1979年,龙泾大队成立良种培育基地,吴江县种子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驻地进行现场指导。对全村水稻实行统一供种。90年代初,推广种植抗病性好、产量较高、米质优“丙88-122”新品种。1991年,龙泾村水稻种植面积2383亩,平均亩产521公斤。吴湾村水稻种植面积1365亩,平均亩产500公斤。1996年起,推广种植“申优1号”“嘉33”“常优1号”等品种。2012年起,推广种植“武运粳”品种。


(二)三麦


龙泾、吴湾在历史上以种植小麦为主,元麦仅在十边隙地上种植,不种大麦,亩产都在百斤以下。50年代中期起,小麦推广“矮粒多”“华东6号”,元麦(懒麦)推广“立夏黄”,仅在十边隙地种植。60年代后期,随着双季稻面积不断扩大,由于小麦成熟期迟而种植面积大幅减少,扩大成熟期早大麦。70年代初,小麦种植“扬麦1号”“武麦1号”,大麦种植“早熟3号”。80年代,小麦推广“扬麦3号”“宁麦3号”,大麦仍以“早熟3号”为主。1996年已不再种植大麦,“扬麦5号”成为小麦的主要品种。2015年,小麦的主要品种为“扬麦16号”。


(三)油菜


龙泾、吴湾在新中国成立前,油菜品种单一,为早熟的白菜型土油菜,省肥早熟但产量低,是农户食用油主要来源。50年代推广种植“胜利油菜”(俗称朝鲜菜),种植时间较长。60年代为适应双季早稻适时移栽,推广种植成熟期较早品种“军农1号”。70年代后推广“东胜14”“上海23”“宁油7号”,替代其他品种。90年代种植“苏油1号”“九二13系”。1996年后,推广种植新品种“汇油50系”。2000年后有“史力丰”。


四、栽培技术


(一)水稻


龙泾、吴湾在水稻栽培时先育秧,育秧先进行种子处理,种子谷经选种、晒种、浸种、消毒、催芽,待种子长出短芽时落谷。60年代后,改水秧田为半旱秧田。1968年,双季早稻采用尼龙薄膜育秧。70年代推广“小苗带土移栽”育秧技术。双季后季稻为保证不误农时,推广“寄秧”的方法,有条寄、棵寄、抽条留苗等。80年代,重新采用“稀播水育大壮秧”。1995年后,推广从日本引进“肥床旱育稀植”新技术。


长期以来,水稻移栽一直沿用“横宽竖大、六棵三靠、稀栽”方法。1961年,推广陈永康(水稻专家)的小株方形密植。70年代采用经绳种田,以后推广梭子插秧。1978年推广杂交水稻“单株插”,一穴一株,亩均2万穴~2.5万穴。80年代推广“密行小株条栽”“小株合理密植”,增加通风透光条件,增强防病抗倒伏能力。90年代提倡宽行距、少栽本、四棵头移栽方法。2000年前后,采用旱地育秧,带土移栽办法,其优点是:秧田面积少,移栽后活棵快。


(二)三麦


龙泾、吴湾农村历史上都在土地翻耕后,做成小说明: 仑,打潭播种,潭中盖上基肥。60年代起,推广薄片深翻,宽埨散播,说明: 仑间开沟。80年代起,推广免耕法(又称稻坂麦),就是稻田收割后不耕翻直接播种,施上基肥,开沟,捣散泥块。这种方法播种早、苗齐苗壮,很快在龙泾、吴湾两村推广,延续至今。


(三)油菜


做菜秧田,利用零星空地,翻耕晒干捣散泥块后,播种油菜籽后盖上大粪或猪羊灰,至今未变。


新中国成立初,农户采用狭说明: 仑宽沟,用石锥打潭移栽。60年代改变栽培方式:翻耕做说明: 仑,劈横刀栽。70年代后期推行“免耕法”,即水稻收割后直接劈横刀栽(稻坂菜),此办法减轻劳动强度,又提高油菜成活率,深受农户欢迎,延续至今。


五、防病治虫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靠天吃饭,碰到病虫害,求神拜佛,盼老天保佑。


50年代初用掘稻根、采卵块等办法防治虫害。60年代初使用药剂防治,大队、生产队都有农技员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适时适量进行药剂防治,使用喷雾器、喷粉器均匀喷施,效果较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对病虫害防治时间、农药配比均上墙公告。


危害农作物的主要病虫害有:


三麦:赤霉病、白粉病、纹枯病、锈病、粘虫。


油菜:菌核病、龙头病、蚜虫。


水稻:白叶枯病、纹枯病、稻瘟病、螟虫、纵卷叶虫、稻飞虱等。


1983年前,对农作物的防病治虫,大队、生产队都要组织劳动力进行统一防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根据农业技术人员要求进行防治。


第四节 农机具和农活

农机具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农具落后,且改进缓慢,整个生产过程都是靠传统农具。新中国成立后,农业机械逐步替代传统农具,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一、传统农具农活    (农具部分尽量配以图片)


(一)铁说明: 塔K


翻耕、平整土地的主要传统农具。一般式样为四齿,装上斜向的竹柄,不同的形状,功能也不相同,铁说明: 塔S是农家常用的生产工具。1962年,龙泾大队有铁说明: 塔S1009把。


(二)犁


翻土的农具。犁有木犁、铁犁之分,但结构基本相同。1961年,龙泾大队有木(铁)犁56部。1962年,火箭大队有木(铁)犁25部。80年代起,手扶拖拉机普遍使用,牛犁耕田逐渐消失。

(三)耙


碎土的工具,耙有刀耙和小耙之分,形状似长方形木框,前后两块耙板下各钉有一排小弯刀,在水田里由耕牛拉动,这耙叫“刀耙”,1961年,龙泾大队有刀耙33只。1964年,火箭大队有刀耙11只。小耙不装刀,形状相同但规格要小,中间装上滾轴,插上竹齿,靠人力推拉耙田。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耙再次被广泛使用。


(四)耥


在一块木板下面钉上数排长铁齿,装上斜向的长竹柄,在水稻棵间横向拉动,起到除草、松土。1962年,龙泾大队有耥465只。


(五)篦箕


形状如梳子,扶手是木架子,下面的横木上钉上铁钉,在水田里由牛拉动,起到平整水田的作用。据1961年统计,龙泾大队有木篦箕25只,火箭大队有木篦箕5只。


(六)镰刀


是收割农作物和割草的工具,农户至今仍在普遍使用。


(七)稻床


旧时稻麦脱粒叫“掼稻”“掼麦”。因形状像床而得名。1961年3月,火箭大队有稻床27只。龙泾大队有稻床38只,后逐渐被内燃机或电动脱粒机替代。

(八)农船


是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运输工具,早期都是木船。1958年,龙泾大队有农船108条。1962年,龙泾大队有农船88条,火箭大队有农船40条。60年代中期,水泥船问世。1967年,龙泾大队有农船105条,其中水泥船5条,火箭大队有农船54条,其中水泥船10条。70年代起,水泥船由于维修方便,成本低,逐渐替代木船。


(九)扁担


扁担分竹壳扁担、木扁担、竹筋扁担。竹壳扁担用厚实粗毛竹片做成中间阔两头成羊角状,叫羊角扁担;在竹壳扁担上配等长、韧性好的中粗竹竿,两头按上短竹桩,便于挂重物,叫竹筋扁担;木扁担主要用于挑稻,上下面都是扁弧形,两头按上短木桩。


(十)挑泥畚箕


由竹片、竹篾编织成,三个点上系绳子,绳子上面有圈套,能挂在扁担两头,适合挑土、挑草塘泥、猪羊灰、干河泥等。


(十一)粪桶


盛装粪水或水的桶。高约30厘米,上面略大,直径约35厘米,两面对称有高出洞口的“耳朵”有洞,可穿绳子或竹夹。一对粪桶能装百余斤粪水。


(十二)罱泥箩头


罱河泥是农村的传统农活。罱泥箩头有箩篰、戤竿、发竿三部分组成。河泥是水稻三麦油菜的传统基肥,冬季河泥主要直接泼浇于三麦、油菜,既当肥又保暖,春季罱的河泥存在河泥塘子里,待干后,挑入已收割的麦菜田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罱河泥已基本消失。


(十三)拖(扒)草塘耙


拖草塘耙是尖齿铁制大塘耙,装上竹炳,套上绳。每年夏秋时节,每条大船上配上2~3个壮劳力,拉起风帆到元荡或淀山湖里拖水草。扒草塘耙形状同拖草塘耙相同,但比拖草塘耙要大,装上细而长的竹竿,扒草时船头船梢各站1人,在河浜或荡滩边上,相反方向用力扒草才成,拖草和扒草现都消失。


(十四)水车


水车是取水灌溉的农具。分为人力水车(脚踏水车)、牛力水车和风力水车,统称“三车”。

1.人力水车


人力水车是以脚踏或手摇曲臂转动水车转轴提水,旧时小户人家大都用这种水车。


2.牛力水车


牛力水车由一个圆锥形的大车盘安装在直立的中轴上,靠牛拉动车盘,也叫“牛打水”。


3.风力水车


风力水车也叫水风车。在固定的车墩(场)上,安装在一只高3米的“四脚凳”上,中间立“坚头轴”,下端通过大木齿钵与龙骨水车厢躺轴相连,天轴中间插上6根竹桅杆,挂上篷布,是靠风吹篷布牵动车盘,引水上田。60年代的农村田野里随处可见。据1963年1月5日统计,龙泾大队有三车84部,其中人力水车11部、牛力水车30部、风力水车43部。火箭大队有三车33部,其中人力水车1部、牛力水车8部、风力水车24部。70年代起,农业排灌机械逐渐替代“三车”,1980年,龙泾、火箭大队已无农用“三车”。


二、农业机械


(一)拖拉机


1970年,龙泾大队分配到第一台手扶拖拉机。随着双季稻面积扩大,农活与农时的矛盾相当突出,迫切需要增加农业机械。1977年,龙泾大队有手扶拖拉机8台共96匹马力。火箭大队有手扶拖拉机6台共72匹马力。1983年,龙泾村有手扶拖拉机12台144匹马力,并有配套农机具19部。吴湾村有手扶拖拉机10台120匹马力,并有配套农机具16部,可耕田、翻泥、碎土,开沟等。1994年,龙泾村购置1台35匹马力中型拖拉机,用于土地翻耕和三麦、水稻收割。


(二)排灌机械


60年代初,龙泾、火箭2个大队排灌用机械只有流动抽水机。1964年冬,吴江县在莘塔公社龙泾、新建2个大队投资建造两座电力泵站,安装150千伏安变压器。1965年,龙泾大队有排灌动力机械2台,50匹马力。火箭大队有排灌动力机械1台,20匹马力。1983年,龙泾大队有排灌动力机械44台,170匹马力,其中柴油机4台、电动机40台。吴湾(火箭)大队有排灌动力机械26台,164匹马力,其中柴油机7台、电动机19台。1983~2005年,由村组指派管水员,负责排灌机械管理和使用。2006年后,水稻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电力排灌站以排水(涝)为主。


(三)植保机具


50年代,施农药用粪桶勺子加水拌匀后泼浇。60年代用人力喷雾器施药。1964年,龙泾大队有人力喷雾器3架。1966年,火箭大队有人力喷雾器2架。1978年,龙泾大队有人力喷雾机35架、人力喷粉器17架。火箭大队有人力喷雾器15架、人力喷粉器10架。1983年,龙泾村有机动喷雾机1台、人力喷雾器135架,吴湾村人力喷雾器28架、人力喷粉器4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力喷雾器基本上达到种粮农户户均1架。2000年后,农田减少,土地流转,种地农户少,人力喷雾器保有量也在减少。


(四)脱粒机(轧稻机)和收割机


50年代中期,脱粒机开始使用。1956年,龙泾有人力脚踏脱粒机4架,1957年有人力脚踏脱粒机13架、1958年24架。1962年,龙泾大队有人力脚踏脱粒机46架,火箭大队有人力脚踏脱粒机27架。1964年,龙泾大队有人力脱粒机45架、机电动脱粒机3架,火箭大队有人力脱粒机21架、机电动脱粒机2架。1983年,龙泾、吴湾2村已无机械脱粒机和人力脱粒机。联产到户后改为小型电动脱粒机脱粒。2000年后,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耕地由村实行统一流转,种粮大户雇用联合收割机收割、脱粒。对未流转的,农户分散种的口粮田、自留田仍使用电动脱粒机。

(五)粮饲加工机具


60年代中期,龙泾大队、火箭大队都有小型粮食饲料加工厂。创办初期只有饲料粉碎机,为生产队和社员加工猪饲料。后添置碾米机、磨面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口粮自行解决,一般由个体轧米船上门加工。粮饲加工厂自行关闭。


第五节 农田水利

一、圩堤修筑


民国年间,碰到洪灾和圩堤坍塌,由圩甲、车户(车场头)发起召集,按土地面积分摊出工修筑。


龙泾村主要田圩有:瑞字圩、东畔圩、西畔圩、北畔圩、本字圩、南仁圩、东淹圩、西辇圩、抗字圩、玘字圩、七字圩、牛字圩、分南圩、分北圩、珍字圩、南仁圩、张字圩、麻仁圩、室字圩等。由于多数圩堤较低,历史上频遭洪涝灾害,有十年九涝之说。1949年7月,龙泾地域遭遇大洪水,31只圩受灾,21611亩粮田被淹。收成在两成以下的有6064亩,两成至五成的2574亩。1950年冬,龙泾乡开展以修复圩堤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乡成立民工中队、村成立民工小队,对遭到洪水冲毁的圩堤加筑修复,完成土方10640立方米。1951年,利用冬闲季节,加高加宽堤顶,以防洪排涝为主,完成土方15500立方米。1952年、完成土方19190立方米。1953年、完成土方24760立方米。1954年遭特大水灾,圩堤圩岸再遭大水损毁。当年冬季,龙泾乡发动群众组织劳动力,集中修复被大水毁坏的圩堤,并加高加固圩堤。1954~1955年,完成土方54522立方米。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农村开展土地平整,修筑沟渠埧,挑平坟墓,搞好以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是年,龙泾大队掀起大搞小型水利工程运动,结合整田组成各种水利专业队、青年突击队,吃住在一起,实行劳动、生活军事化。当年完成土方70500立方米。1968年3月,火箭大队与邻近的东方红大队、卫星大队(现2个大队属三好村)一起,结合消灭钉螺,围垦小白蚬湖,围垦总面积800亩,其中属火箭大队250亩,种植水稻和其他经济作物,在增加水稻产量的同时,也使沿荡四周的圩块成为联圩状态,在抗洪排涝中发挥极好的作用。1971年2月,龙泾、火箭2个大队与邻近的新丰大队一起,围垦任字潭荡,围垦总面积400亩,其中属龙泾大队220亩,火箭大队80亩,种植水稻和蔬菜瓜果。1976年3月,龙泾大队在北塔荡围垦种田、种桑,使围垦湖荡四周圩块围联成一体,既保护圩堤粮田,又增加种植面积。1976年,莘塔公社西北联圩建成。龙泾大队17个生产队,2885亩耕地,火箭大队11个生产队,1586亩耕地全部在联圩内,使洪涝(旱)灾害威胁大为减轻。


二、农田排灌


新中国成立前后一段时期,农田灌溉、排涝全部依赖人力水车、牛力水车、风水风车,1959年4月,龙泾大队有风力水车44部,牛力水车43部,人力水车28部。据1968年1月统计,龙泾大队有风力水车38部,牛力水车19部,人力水车5部。火箭大队有风力水车25部,牛力水车11部。70年代起,农业排灌机械逐渐替代“三车”,1981年,龙泾、火箭2个大队已无农用“三车”。


1964年,吴江县在龙泾大队瑞字圩投资建造电力泵站1座、架设1万伏高压线2.5公里,建造机房1座、进排涵洞4个,安装20.25千瓦电动机2台,75千伏安变压器1台,总投资35600元,受益面积3160亩。1983年,龙泾大队有排灌动力机械44台、125千瓦,其中柴油机4台、35千瓦,电动机40台、90千瓦。1983年,吴湾村有排灌动力机械26台、120.2千瓦,其中柴油机7台、61千瓦,电动机19台、59.2千瓦。


三、田间沟渠


50年代初,农田沟渠分布杂乱、零散,农户各取所需,不成系统,灌溉与排水之间矛盾十分突出。1958年前后,农田基本建设是针对较大面积圩田进行疏浚和开挖溇渠,解决农田灌水困难的矛盾。60年代中期,龙泾、吴湾2个大队结合土地平整,修筑较长的排水渠道。后随着抽水机船的增多,陆续修筑部分进水渠道。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田间沟渠讲究配套,灌排要分开,并在大一点圩区建一条总排灌渠,便于灌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龙泾、吴湾村经济合作社,每年都要组织劳力对原有沟系进行清理和疏通。1998年,农村实行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实行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大部分种植经济作物和开挖魚池,2000年后,民营企业增多,部分农田被建成工业小区,连片种植水稻面积不多。原有水稻田的灌溉排水沟渠废弃或无法使用,至2015年,原有沟系渠道大多已不复存在。